发布日期:2016.5-4.15 莱芜震鸣矿机
脱水机械加工定做协议
合同编号:TSS- 20160407
需方(甲方): 泗阳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山东莱芜震鸣磁选设备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设备名称 |
规格尺寸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台) |
总金额(元) |
洗砂设备 |
3.3米*1.5米 |
套 |
1 |
29000元 |
29000元 |
合计人民币金额(元): 29000元整 (大写: 贰万玖仟元整 ) |
注明: 29000元整 (大写: 贰万玖仟元整 );含设备、 安装、运费、发票 。设备配置详见附件。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1货到付款:设备制造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发货,货物抵达甲方工地卸车前甲方支付设备款29000元整(大写: 贰万玖仟元整)货款。因甲方未按时打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并在 4月19号 到货,推迟一天罚款580元整(大写:肆佰捌拾元整)货款2%作为处罚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交货地点: 需方工地
三、运输、包装及卸货
1、供方应自行准备符合本合同洗砂设备特性要求的运输工具将其运到需方指定地点。
2、供方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配件须采用相应的国家、国际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用于长途和工程所在地运输,并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3、设备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方 承担。
4、货物到需方工地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车辆人员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罚款费用及货物运输途中因遮盖不当等对环境造成污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负责;供方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需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按需方受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卸货,由需方受理人员签认。
5、供方履约至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工地地点并安全卸下为止,承运义务结束。
四、质量保证
1、电动机保修壹年(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易损件不再保修范围内。
2、如果设备在甲方实际使用中达不到脱水筛技术参数标准,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安装及售后服务
1、供方应免费提供其所售洗砂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日常保养等相关服务。货到需方指定地点由需方安排吊车卸车(吊车费和人工费用由需方支付),安装过程中需方负责找工人协助安装。需方给供方提供焊机、气割等必备器具。
2. 设备所需电缆、安装基础设施均由需方负责。需方给予供方安装技术人员免费食宿。
3、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机械设备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只要需方提出要求,供方应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需方满意,相应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七、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 份。
需方(甲方):泗阳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
供方(乙方):山东莱芜震鸣磁选设备厂
身份号:
地址:
电话: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本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4月7日
山东莱芜震鸣矿机 www.lwzhenming.com 关键词:洗砂设备